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全区检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在“最后一公里”得到有效落实。
强制报告制度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制度,要求相关组织和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可能遭受侵害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源头预防和责任倒逼两方面发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全区检察机关组织专题培训300余场次,强制报告制度在早发现、早预防和及时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介绍,某医院医护人员接诊时发现一名14岁未成年人身体的异常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联动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采取心理咨询、转学安置等措施联合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帮助孩子走出了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全区检察机关将对教育、医疗、住宿、新业态文娱场所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解读式培训,以案释法消除“不知道、不会报”的盲区,进一步畅通“报告—受理—处置—救助”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运行质效。同时,做实案件倒查,倒逼报告责任落实,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坚持每案必查,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开展反向审视,及时发现线索,督促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刚性监督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首席记者 王潇翊)